为了促进我省美术教学实践工作的发展,检阅艺术院校美术专业教学成果,加强美术师生艺术实践,发现、选拔美术新人,发挥美术工作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文化部、教育部新时期艺术教育“把院校建设成为我国文化艺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的重要基地”的目标,省文化厅、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决定,于今年6-8月举办2010山东省艺术院校美术大赛。关于此项活动,院领导非常重视,张书记和曾院长分别批示,要求我系“积极参与,争取好的成绩”。系里接通知后,立即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迅速成立参赛领导小组,并制订如下参赛方案:
成 员:张 勇、冯兆杰、邢 军、车华忠、郭敏敏、谢青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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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4.28
| 要求辅导员带领本班同学学习文化厅文件,任课教师发动学生积极准备作品,所有教师积极准备作品参加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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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5.30
| 5.26所有参赛学生将作品交到召集老师处,5.29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初评,指导学生对初选作品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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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 所有参赛者将作品交系里,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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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系参赛领导小组对参赛作品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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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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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活动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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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赛作品既要体现教学内容,又要展示艺术技巧、工艺技法,突出现代设计理念,作品的题材、内容健康,种类、风格不限,创作、习作均可。
2、每位参赛师生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3件,作品可独立完成,也可合作完成。
(1)书法、国画类作品不得超过四尺宣纸,可不装裱;水彩画、水粉画、素描类不得超过整张对开;油画类横竖不得超过1.2米。
(2)艺术设计类作品均编排为竖式,装裱在KT板上, 规格不得超过1.2×0.9米。
(3)舞美、动画、电子视传设计类作品,要报送光盘或录像带。
4、参赛作品均需附标签一张,贴在作品背面左上方,注明作品种类、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学生作品还要加注年级、指导教师。
| 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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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美、动画、电子视传设计类:
| 车华忠(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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