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设置的社科理论成果最高奖项。第十八次社科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凡我院个人或集体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注释等)在市以上新闻出版机关的正式报刊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或经省、市新闻出版局准印的均可申报参评;或虽未公开发表,但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被县级以上机关、部门采纳、转发、推广和介绍的调查报告、方案、经验、建议等(需有县级以上部门被采纳证明),或被市级以上社会科学权威机构鉴定确认合格的科研课题,亦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成果的有效出版(发表)时限为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标明的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的时间或成果鉴定书通过的时间为准;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研究成果在保密期间不得申报评奖;网络上发表的社科研究成果不予受理。所申报的成果一律不予退还。
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一份《枣庄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表格为反正面,请打印于一张纸上),连同科研成果材料一式三份(一种一份为原件)一并上报。作者在申报成果的同时交纳相应的申报费,专著200元,论文100元。
本次申报工作从2009年10月11日——2009年10月23日止,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