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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简章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7-28

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录100名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其他条件要求

1

综合岗位1

30

专科及以上

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

综合岗位2

70

专科及以上

符合招录人员要求及条件

二、招录人员要求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3日(含)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录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2023年8月3日(含)前取得;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8月3日(含)前取得);

6、具有枣庄市市中区户籍,且需在2023年8月3日(含)前取得;

7、笔试成绩加分条件: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8分。以上资格需在2023年8月3日(含)前取得。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8月8日(9:00--11:00;14:00--16:00)到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二楼),电话0632-3325233现场提交,组织专人进行审核,逾期未通过审核的不予采信;

申请加分证明材料: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提交本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8、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9:00至8月5日16:00

网上查询时间:2023年8月3日10:00至8月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zzszsq/index.html#/index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3日10:00-8月6日16:00

招录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8月3日11:00-8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

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 8月7日12: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zaozhuangzhaopin@126.com,并拨打电话0632-3325233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穷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招录职数的,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因报名达不到招录计划而造成的空缺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  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按照准考证为准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8月19日上午9:30(开考后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及应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会常识、社区建设政策、社会工作理论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则以实际考试人数进行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招录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2023年市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市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诚信承诺书》。报名网站打印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各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证明,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留存打印件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打印《面试通知书》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职业素养、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等能力。

因考生人数较多,同一岗位分在不同面试小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

面试原始成绩与修正后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面试修正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成绩一年内有效。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招录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按照具有高级、中级、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顺序或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根据招录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微信公众号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待遇

按镇街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0.8倍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标准,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录用人员工作报酬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缴纳企业职工的五险一金,享有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依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八、录用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考试总成绩进行录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3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其他要求

1、对违反公开招录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632-3621199、3331336

报名咨询电话:0632-3325233、3081556


市中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枣庄市人力资源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山东创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