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精神,制定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部署及总结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
2、组织、管理、指导、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3、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生生源汇总、审核、统计、上报。
4、负责毕业生推荐工作和就业协议的审核、鉴证、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年度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和就业率统计及毕业生就业遗留问题(改派等)的处理。
5、按照上级的要求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毕业生就业派遣和毕业生档案转递等工作。
6、组织开展就业宣传工作,联系用人单位和宣传媒体,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广泛的就业基地。
7、积极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全校发布需求信息;接待用人单位,组织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各类招聘活动,建设以学校为主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8、负责就业指导工作,面向毕业生开展日常就业指导与咨询;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教育;组织开展我院就业工作人员培训;配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开展毕业教育工作。
9、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调查与研究,为学校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主要内容包括:毕业生就业观念和就业期望调查、用人单位调查和毕业生跟踪调查等。
10、不断完善我院就业网站,努力实现信息公开、发布及时、网上指导、网上招聘,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枣庄学院美术楼5106就业服务办公室;电话3786039